野味禁令和蛙委会被撤销,还能吃蛙吗?能吃!

发表时间:2020/02/20 22:01:51  浏览次数: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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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野味禁令下,今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吃牛蛙了?

2月20日,“牛蛙”冲上了微博热搜前五,网友们不断询问,以后我们还能吃牛蛙吗?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令野味被视为祸乱之源,全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整治行动,与野味相关的餐厅、菜品等全部叫停。一些地方甚至把“牛蛙”列入禁止交易的名单当中,惹来争议。事实上,我们日常在大众餐厅里吃到的牛蛙,并不属于野生动物,它与小龙虾一样为人工养殖。

而让人们产生“不能吃牛蛙”焦虑的,是来自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的一篇文章。

2月16日,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微信公号发表了一篇名为《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的文章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

这篇文章引发了公众关注,相关部门也立即做出反应。2月18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就上述文章发布声明指出,“在当前全国展开抗击疫情阻击战、公众普遍要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情况下,该文章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深表歉意,并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

事实上,牛蛙曾从餐桌上短暂“消失”了一段日子。

在疫情爆发伊始,本就有食用野味习惯的广东,最先对“禁野”做出了反应。1月2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号文件,既加强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而广东省外的许多城市也陆续有了类似举措。

虽然没有明确牛蛙属于野生动物,但1月24日,一些餐厅就陆续收到了来自各地市场管理局、大众美团等平台的疫期禁售牛蛙通知。此后不久,大众点评封禁了“牛蛙”“田鸡”等关键词,甚至牛蛙类餐厅的信息也不予显示。

野味禁令下,今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吃牛蛙了?

一旦禁售牛蛙,影响到的将是一个价值千亿的产业链条。

一位牛蛙供应商向界面新闻提供了一组数据,2019年牛蛙的产量超过50万吨,包括养殖户、合作社、水产公司、饲料企业以及餐饮店在内的从业人员要以百万来计,整个产业的价值将近2000亿。

于是,当禁令到来后,牛蛙产业链上的人都急了。不少人立刻收集相关资料,拜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想证明牛蛙是一个经济型养殖水产品,而非野生动物。

禁售牛蛙14天后,转折出现了。2月7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0第1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中明确了水生野生动物范围,牛蛙不在其中。

野味禁令下,今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吃牛蛙了?

事实上,牛蛙一直是热门的食材。一个行业估算数据为,2019年中国牛蛙类餐厅超过了2万家。而在水产品中,除鱼类和小龙虾外,全国养殖量最高的就是牛蛙。

我们日常吃到最多的牛蛙也叫古巴牛蛙,1959年古巴赠送了周恩来总理5对牛蛙,放在广东省水产养殖场试养,随后推广到其他省市。到1980年代,中国才真正可以大规模养殖牛蛙。

虽然我国各个省市都有牛蛙养殖,但目前全国牛蛙的主要产地仍在广东、福建等南方地区。因为牛蛙养殖有季节性,冬天牛蛙会冬眠,所以生长周期会被拉长。而在气候较为温热的南方,一年可以养殖两季牛蛙。

但目前,中国还没有规模化牛蛙养殖基地,基本上都是个体农户小规模养殖,全国市场则是以饲料厂配合公司的方式组织起来。专做牛蛙、每天消耗量特别大的品牌,会与养殖基地合作,稳定送货。

而微博上大家广泛讨论的话题是,我们今后还能不能吃到牛蛙了?目前各地在疫情防控阶段,都停止了市场上的活禽交易,这一部分限制了牛蛙餐厅的营业。例如在长沙市,不少牛蛙火锅门店都没有开门,因为商家买不到牛蛙。而湖南省市场管理局对《三湘都市报》的回应称,目前无法买到活牛蛙市因为停止了活禽交易,是暂时的管理方法。

而各地管理办法仍有不同。虽然广东省没有把“牛蛙”列入“水生野生动物范围”中,但是在美团上,广州地区仍然无法搜到“牛蛙”相关的餐厅。

二、蛙类养殖委称“野生动物是刚需”被撤销,牛蛙还能吃吗?


蛙类养殖委称“野生动物是刚需”被撤销,牛蛙还能吃吗?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吴娇颖)近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繁育与利用委员会下属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发表《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一文,称野生动物为人类“刚需”,引发公众关注。日前,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发表声明称,对于该文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决定撤销该机构。

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被撤销,也引发了网友关于“牛蛙是否可食用”的讨论。对此,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解释,牛蛙不是中国的本土物种,是作为经济养殖动物引入的,应该属于可食用范围。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张明海表示,滥食野生动物不等同于食用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能否食用,主要取决于其来源是否合法。

称野生动物为“刚需”,蛙类养殖委被撤销

近日,《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一文引发公众关注。该文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网站18日发表声明称,该文章发自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繁育与利用委员会下属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自办的微信公众号。在当前全国展开抗击疫情阻击战、公众普遍要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情况下,该文章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深表歉意。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表示,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今后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查询发现,该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3月29日在东北林业大学成立。成立大会上,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凤春当选为第一届主任委员。据天眼查结果显示,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林蛙种群的繁育、养殖与销售,以及以林蛙为原材料的护肤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林蛙狭义一般指东北林蛙,能大量捕食森林、牧草和农作物的害虫,能做药用,也被分布区当地群众用来食用。由于其经济价值大,一度被无计划滥捕乱捞。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始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并倡导半野生或人工饲养,以增加本地的蛙群数量。

专家:牛蛙作为引入的经济养殖动物,属可食用范围

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被撤销,也在网络上引发了关于常被用来食用的牛蛙是否允许养殖、还能不能吃牛蛙的讨论。

对此,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解释,牛蛙不是中国的本土物种,是作为经济养殖动物引入的,应该属于可食用范围。

赵翔认为,对于驯养繁殖技术成熟、人工繁殖子二代以上且已经适应人工环境的动物种群,可以移出野保法的规定范围,采取类似于家畜家禽的管理方式规范。比如牛蛙、鹌鹑等养殖种群,应该列入可以养殖食用的名单。但这些物种在食用前,需要受检疫相关规定的约束。

为了避免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冒充特种养殖动物进入市场,造成野外捕捉与驯养繁殖的动物难以区分,赵翔也建议,需要提高对养殖单位的管理要求。例如,对大型动物建立所有个体的完整繁殖记录和谱系档案;对一些经济价值高的动物,建立驯养繁殖个体的DNA标记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信息。“这些做法将有助于执法部门和消费者追溯动物的来源和合法性。”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教授张明海表示,野生动物能否食用,主要取决于其来源是否合法。“滥食野生动物和食用野生动物在概念上是不一样的。滥食即意味着不合法,对于一些来源非法如非人工养殖或非法偷猎而来的野生动物,食用当然也是违法的。但如果是合法合规人工养殖繁育的,经过相关检疫证明,既不会带来疫病病毒,也与病毒携带者保持断绝,不应该全面禁止。”

张明海认为,所谓“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产品的利用”范围面过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不一定会带来好处。对于疫情后是否应该“一刀切”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食用,还是需要科学研判和对待。

牛蛙等列入禁食名录?国家林草局辟谣:从未发布相关禁食名单

2020年2月20日,据微博@中国新闻网 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三部委日前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近日,网传一份名单显示,牛蛙、甲鱼、水鸭等也被禁止经营销售。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20日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 表示,三部委尚未发布相关野生动物名录,更没有发布禁食名单



专家:牛蛙作为引入的经济养殖动物,属可食用范围

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被撤销,也在网络上引发了关于常被用来食用的牛蛙是否允许养殖、还能不能吃牛蛙的讨论。

对此,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解释,牛蛙不是中国的本土物种,是作为经济养殖动物引入的,应该属于可食用范围。

赵翔认为,对于驯养繁殖技术成熟、人工繁殖子二代以上且已经适应人工环境的动物种群,可以移出野保法的规定范围,采取类似于家畜家禽的管理方式规范。比如牛蛙、鹌鹑等养殖种群,应该列入可以养殖食用的名单。但这些物种在食用前,需要受检疫相关规定的约束。

(摘录于:界面新闻 新京报  综合编辑:西南渔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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