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霉病和赤皮病两病并发症的病理及其防治的改进

发表时间:2017/11/10 00:00:00  作者:严必福  浏览次数: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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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霉病和赤皮病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鲢鱼、鳙鱼、鲫鱼等淡水鱼类,发病季节多为早春和晚秋,特别在早春的危害较大,且主要发生在鱼苗放养阶段。

水霉病和赤皮病两病并发,用药防治效果甚微,损失极大,因此,水霉病和赤皮病的防治重在预防。根据水霉病、赤皮病的病理,对防治技术加以改进,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现总结如下以供养殖户参考。

一、病理

1.水霉病

又叫肤霉病,属真菌性病害,是条件致病菌,广泛存在于水体中,如果鱼类皮肤受伤则不分种类均可感染。水霉繁殖有两种形式,即无性繁殖和有性繁殖,其中,无性繁殖一般在水体中进行,而有性繁殖则在鱼体感染后于鱼体体表进行。

当鱼体皮肤受损伤后,菌丝附在鱼体的损伤处,吸取鱼类营养,并进行有性繁殖,使病灶迅速扩大,生长出鱼体之外,形成白色的棉花丝状物,由于水霉菌能分泌大量的粘液,使病鱼烦躁不安,最后游动缓慢,食欲减退,鱼体瘦弱而死。

在水温为13℃~18℃时,水霉菌繁殖最强,并随着水温升高而繁殖力减弱;当水温超过30℃时,水霉菌以子形式存在于水体或土壤中,不危害鱼类,待水温适宜时水霉菌开始繁殖,继而危害鱼类。

2.赤皮病

由荧光假单胞菌感染的细菌性病害,也是条件致病菌,广泛存在于水体、工具、带菌鱼之中。当鱼体体表完好无损时,病原菌无法进入鱼体的皮肤,对鱼类无害;当鱼种因捕捞、运输或放养而体表受机械损伤、冻伤或体表被寄生虫寄生而受伤时,鱼体才被感染发病。

鱼体被感染后可以引起鱼体皮肤充血发炎,鳞片脱落,尤其鱼体两侧及腹部较明显,有时鱼鳍的基部或整个鱼鳍充血,鱼鳍的末端腐烂而形成扫帚状的蛀鳍,且在病灶处经常被水霉菌感染继发为水霉病。因此,赤皮病、水霉病两病经常并发,危害极大,并发后用药难以治愈。

综上所述,赤皮病、水霉病的共同特点都是条件致病菌。水霉菌及荧光假单胞菌只有鱼体皮肤受损伤后才能侵入鱼体,并构成对鱼类的危害,水霉菌及荧光假单胞菌是致病的外界因素,鱼体皮肤受损伤是感染致病的内在条件,虽然内在条件还与鱼体的体质及免疫力等有关,但是只有两者条件都具备时,鱼体就能够感染发病。

因此,只要我们根据发病机理,切断感染途就不会导致鱼类发病。

二、防止鱼体的皮肤受损伤

1.越冬的鱼塘水体要深,以防止鱼体皮肤冻伤;越冬的鱼塘还要根据水质情况适当施肥,以保持水体中有一定的单胞菌数量,防止水体偏瘦,为鱼类越冬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同时,根据越冬鱼类的摄食情况应隔几天时间增加投喂优质饲料,以提高鱼类的免疫力。

2.鱼种放养时,操作要轻,用网具捕捞时一次性捕捞量不能过大,以防止鱼类密度大而造成拥挤,继而使鱼体体表受损伤

3.运输时,鱼类密度应根据距离远近而定,路途远则运输密度应稀一些,路途近则运输密度可高一些,并注意增氧和选择平坦的道路,尽量减少鱼类皮肤受损伤的程度。

4.种放养后,每隔20天左右用1次杀虫药,以防止寄生虫害造成鱼体体表遭受损伤,减少感染的条件。

三、杀灭致病的病原体

1.彻底清塘,淤泥过深的池塘应清除淤泥,使淤泥深度在10cm~20cm。如果淤泥过深而受条件限制无法清除,可以施入生石灰150kg/亩,再用旋耕机将生石灰旋入淤泥中,以彻底消灭土壤中的病原体。

2.鱼苗放养前3天,池塘进水60cm左右,用二氧化氯1ppm全池泼洒,以清除水体中的致病菌,之后每进水一次则用0.5ppm二氧化氯消毒水体1次,以杀灭进入水体中的致病菌。

3.鱼种放养前,用20ppm高锰酸钾溶液或3%食盐水浸浴鱼体20分钟~30分钟,以杀灭鱼体体表的寄生虫和病原体。

4.在池塘四周移栽水菖蒲,可以有效地抑制水霉病、赤皮病和鱼类肠炎病的发生。

上述措施将传统的先放养鱼种后消毒池塘水体,改为先消毒池塘水体后放养鱼种,这是由于鱼种在越冬、捕捞、运输、放养过程中可能遭受到不同强度的损伤,虽然采取生石灰清塘消毒、放养前进行鱼体药浴等措施,但池塘所注入的河水仍然存在致病的水霉菌及荧光假单胞菌,可以对皮肤受损伤的鱼种迅速感染,而鱼种感染后用药防治较难,不可能随意加大用药量,加之早春放苗时水温低、药效差,所以很难见效;然而,采取先消毒水体后放养鱼种的措施,在不考虑成本核算的前提下,可以加大用药量,鱼种放养时可用网箱暂养试苗,24小时后若鱼种活动正常则可以放心放苗,所以杀菌彻底、用药安全。

由于水体中没有致病的病原体,鱼种经过一段时间的生长,受损伤的皮肤可以得到恢复,鱼类不会感染水霉病和赤皮病,起到事半功倍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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