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鱼病发生期、发展期、高峰期、恢复期各阶段施用药准则
鱼病的治疗原则是无病先防,防重于治。治疗鱼病只要遵循鱼病的发病规律,灵活用药,可以将鱼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治疗鱼病应该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1.抓住时机,早期治疗
鱼病都不是突然发生的,刚开始机体与病原之间有一个相持阶段, 对单个个体来讲,即潜伏期阶段;对群体来讲,常是死亡刚开始的时间,即“发生期”阶段。
这一时期是治疗的最有利时期,只要正确用药,鱼病就很容易控制。
2.根据病情发展不同阶段(死亡数量变化)灵活用药
为利于分析,这里以草鱼病毒性出血病为例将发病情况分为5个时期。
(1) 发生期: 出现体色暗黑、在水面漫游或溜边的病鱼,连续几天有零星死亡;
此期为治疗的有利时期,可内服增强鱼体抵抗力和抗病毒的药物,减少投饵,勿施用刺激性强或破坏水的药物。
(2) 发展期:用药不当、天气突变或者水质恶化后死鱼增加,此后3-7天可达到死亡高峰。治疗应以改善水质、底质为主。
(3)高峰期:死亡达到一定程度,不再增加,通常波动数天后死亡减少。此期应稳定水质、解毒、增加溶氧。
(4) 恢复期: 高峰期过后,死亡逐渐减少,有时还会出现死亡增加,即“反复”现象,则为继发感染引起。
此时主要以防止继发感染为主,外用正常用量的生态消毒剂,内服抗病毒及抗菌药物,逐渐增加投饵。
(5) 稳定期:死亡下降到一定程度或不再死亡,应以改善水质、底质环境,恢复体质为主。
3.根据发病不同类型灵活用药
常见的鱼病有急性、亚急性、慢性等类型。
(1) 急性:数天内死亡达到高峰,发病前摄食变化不大。治疗以内服药物为主,外用正常用量的生态消毒剂。
(2)慢性:陆续零星死亡, 无明显高峰期,持续时间较长。治病初期应内服抗菌药物,外用生态消毒剂;中后期以恢复体质、改善水质及底质为主。
(3) 亚急性:发病介于急性与慢性之间,治疗同慢性。
4.使用刺激性小的药物
药物均有一定的刺激性,一般药物对健康角刺激不明显,但对病鱼均有较强的刺激,常造成加速死亡的现象。
因而选择刺激性小的药物治病是必需的。通常相对分子质量小、离子强度高、亲水性强、 氧化性或还原性高、强酸或强碱等药物刺激性大。
5.保持水质稳定
病鱼对环境变化敏感,发病后尽量保持环境稳定;同时不用破坏水质的药物,任何破坏水质的药物都是有害的;
另外药物使用后应使用缓解副作用的药物,以减轻其危害。
6.增加溶氧,减少窒息死亡
很多病害都不是病原本身致死,而是缺氧引起的。病鱼晚上死亡较多,就是因为晚上较白天缺氧严重。
增加溶氧让病鱼度过危险期,是提高治疗效果的重要方面。但注意不要造成过大的应激反应。
7.防止并发及继发感染
据调查,鱼发生疾病造成的死亡,30%以上是因为并发或继发感染引起的。因而防止并发或继发感染是提高治疗成功率的又一途径。
特别是发病后期防止继发感染应作为主要治疗方法。
8.鱼病防重于治
鱼病防重于治原因如下:
(1)鱼类生活在水中,很难及时发现疾病的产生和发展,发现时往往已经开始有鱼只死亡;由于鱼类是变温动物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很难准确判断是鱼病造成摄食状况的改变,往往误认为是水温变化、上顿过饱摄食、 天气突变等因素造成的,延误鱼病的及时治疗。
(2)诊断疾病比较困难:病鱼活体难捞起,捞起的多是不新鲜或已腐败的,加之诊断疾病既需要表面观察、解剖检测、化验水质。还需要了解环境变化、投饵施肥等情况,若疾病种类繁多,同时并发,很难及时诊断。
(3)给药困难且疗效不显著:病情严重的鱼已经停食,不可能采取强制内服药物,单一外用药物疗效较低, 水体越大,用药越难;网箱泼洒,挂袋挂篓受水体流动,交换影响,药量不稳定,维持时间短;小水体捞起浸泡消毒易造成新创伤。
(4)疾病造成死亡时,多有病灶,且经过沉底腐败后上浮,往往无销售和食用价值,传染性疾病暴发很快,迅速死亡给生产造成很大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鱼病防治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风险,以防为主,防重于治;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全过程预防,全方位治疗。
本文来源:水产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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