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合力护好一江清水
从古至今,长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黄金水道”。如今的长江经济带覆盖全国11个省市,拥有超过全国40%的人口和生产总值,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是长江经济带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十三五”收官,长江干流首次实现全Ⅱ类水体。“十四五”开局,禁渔工作在沿江各省市全面启动。新阶段,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中哪些工作需要一以贯之?如何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落实?这些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抓治理
沿江省市均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2016年-2020年,长江沿线重庆、湖北、江苏见证了长江经济带发展从“推动”到“深入推动”再到“全面推动”的过程,也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践行者,不断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重庆市,治理消落带、加快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重点工程如火如荼地开展;
湖北省,在全面整治沿江化工企业的同时,不断向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开刀”;
江苏省,长江干流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水平,主要入江支流优Ⅲ比例提高到97.8%,劣Ⅴ类支流全面消除。
“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只有把绿色发展的底色铺好,才会有今后发展的高歌猛进。”在采访中,这一理念已在代表委员心中形成共识。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告诉记者:“湖北省专门建立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累计完成沿江405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取缔长江干线和汉江干线各类码头1787个,取缔长江泊位1383个,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监管和砂石集并中心规范建设的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江苏把突出问题整改作为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说,“针对长江警示片中披露的问题,江苏在沿江11个省市中率先整改清零。同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整改环境隐患3.3 万个,排查长江1.7万余个入河排污口,深入推进监测溯源、分类整治。”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余国东对这一时间节点印象深刻。他说:随着成渝经济圈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川渝两地以跨界河流“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及跨界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不仅这三地,长江上游城市牢固树立“上游意识”,中游城市落实“中游责任”,下游城市强化“下游担当”,上中下游协同发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谈及这些深有感触:“保护好母亲河,事关长远,我们责无旁贷。”
四川省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放在第一位,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分批压茬开展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线索,第一时间排查核实,第一时间推动整改。对该发现问题没有被发现的,发现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行为均严肃追责问责,毫不手软。
用好法
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
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在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各方面形成保护长江的硬约束机制,依法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防范和纠正各种影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保护长江,法治保障的力量更加强劲。
曾长期生活在武汉的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一直为长江保护立法而奔走。从1996年直到《长江保护法》审议通过的20多年里,吕忠梅一直呼吁为长江立法并深度参与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过程。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
她认为,长江流域多种利益交织、法律关系复杂。从“水”的角度看,涉及水生态、水岸、水路、水系、水质、水源,还有通常讲的生活水、生产水、生态水;从流域角度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讲,涉及地区、行业、部门。
“《长江保护法》明确了机制的设立及其职责,规定协调机制由国务院建立,负责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吕忠梅说。
“《长江保护法》后续全面有效实施,需要水法、航道法、渔业法以及行政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协同配合,还需要通过细化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科学划分各级政府流域治理保护事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对此补充道。
虽然还有许多制度亟待细化,但毫无疑问的是,今后,那些挑战法律权威、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者,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不松劲
增强历史责任感,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万里长江横渡,极目楚天舒。
长江水环境质量已实现历史性突破,但需要警醒的是:有的地方农业种植、养殖以及城市初期雨水等面源污染已上升为主要矛盾;一些地方湿地萎缩,水生态系统失衡,重点湖泊蓝藻水华频发;一些地区小流域水污染治理相对滞后、污染物偷排漏排超排时有发生……
当前,各地要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的首要抓手就是要强化依法治水。”王波强调。
“其次,是强化协同保护。健全流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审议流域重大政策、规划,协调重大事项,推进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同时,加快出台四川省‘十四五’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地方政府编制出台相关配套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加快实施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协同推进重点流域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环境治理。”王波说。
“江苏将扎实推进新一轮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王天琦表示,编制实施入江支流水质提升方案,确保今年全部达Ⅲ类。持续开展湖滨、河口、滨海湿地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促进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余国东注意到,近年来,江西、湖南等长江岸线各省相继出台了省域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对比发现,各省(区、市)的指标体系并不一致,没有统一的标准。
他认为除了做好规划外,还需要构建统一的长江岸线绿色发展标准体系,“这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及其岸线绿色发展的基础。”余国东说。
“我们只要下决心,就一定能落实好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逐步构建起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江湖关系和谐、流域水质优良、水土保持有效、生物种类多样的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新格局。”王天琦语气坚定地说。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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