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一网民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被罚2400元人民币

发表时间:2021/10/16 09:33:12  浏览次数:1646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山东沂水县法院通报一起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案件,被告人在无权占有微信群内定向红包的情况下仍然领取红包且不归还,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被判处盗窃罪,被罚2400元。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沂水县法院前天(11日)发布消息,被告李某去年1月31日通过扫描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内分享的“某高校校友情”微信群二维码,加入该群。李某在明知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当日抢了两个红包,共计300元。

群成员发现后,要求李某退还红包,李某拒不退还而后退出该群。随后,李某再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该群,并抢了五个红包,共计900元。群主发现后,李某被拉黑,无法进入该群。

沂水县公安局去年2月从被告李某处扣押现金1200元,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给受害人。沂水检察院今年8月4日对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沂水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权占有微信群内定向红包的情况下仍然领取红包且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