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也要实名制,这管得也太宽了!
近日,安徽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实施意见,为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效果,将加强联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组织化、团伙化、链条化等重大涉渔犯罪行为,要求各地制定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法探索实名注册垂钓备案制度。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围绕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而出台的实施意见,绝大多数内容都很有现实意义。但是在这些“意见”中,最为引起当地乃至全国网民关注的,还是关于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法探索实名注册垂钓备案制度的意见。
制定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垂钓、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垂钓等,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探索垂钓实名制,恐怕有些形式大于实际,最终也会流于形式主义的嫌疑。
作为一种休闲娱乐方式,近年来“钓鱼热”热度不减,尤其是受钓鱼短视频的刺激作用,更多人加入垂钓一族,成为了网友所戏称的“钓鱼佬”。
钓鱼,说到底是一种个人化的行为,对于绝大多数钓友来说,什么时候去钓鱼,去哪里钓,钓多长时间,都是由个人来决定的,不管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当地的钓鱼协会,都很难进行统一管理。而安徽省鼓励探索钓鱼实名制的根本目的,还是希望以此来查处和禁止非法垂钓的行为,也就是在禁渔期内垂钓,或者是在禁渔区内垂钓。
问题是,让钓友实名制,对于解决这两个问题,似乎帮助不大。一方面如果钓友明知现在是禁渔期,自己要去的地方是禁渔区,那么他肯定不会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备而宁愿偷偷摸摸去钓;另一方面,钓友加入钓鱼协会是自愿的,钓鱼协会也没有理由强迫钓友加入其中。实际上,大多数垂钓爱好者,都是各自为战,或者是几个钓友相约钓鱼,并没有加入钓鱼协会。
很多网民最大的质疑就在于,钓鱼本来只是业余休闲和娱乐方式,追求的就是一个“想钓就钓”,现在却还要进行实名制注册备案,这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说得更加直接一些,如果要想加强对休闲垂钓的管理,保证钓友不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垂钓,最终还得依靠现场巡视和执法,而不是依靠实名制。换言之,即便垂钓实名制了,要想避免有人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垂钓,也还是要通过现场巡视和执法,然后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才行。
如果垂钓实名制最终流于形式,反而还给垂钓爱好者平添了麻烦,那么实名还不如不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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