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地禁办“无事酒”背后:普通人办酒席犯的哪条法?
4月9日,重庆市南川区文明办发布“情况说明”表示,针对此前该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委会下发的一则禁办酒席的《通知》,已指导相关街道社区立即停止不当做法。此时,距离北郊社区居委会下发《通知》仅过去一天。
《通知》对社区居民举办宴席行为做了一系列要求,包括结婚酒需提前10天到社区居委会进行书面申报;丧事在事中或事后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居委会报备;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不办。否则将面临联合执法的处罚,责任自负。
通知的初衷在于遏制滥办宴席的不良风气。虽然一些人对此表示支持,认为能够有效控制开支,但也有人认为社区的一刀切做法不够妥当,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型宴席的禁办。
南川区文明办已经指出,部分街道社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并要求立即停止不当做法。此前,南川区多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也相继发布了类似通知,规范各类宴席的操办。
然而,这并不是南川区独有的问题。早在2022年,南川区就曾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将宴席治理纳入村(居)规民约,严格执行事前报批制度。今年3月26日,南川区区委书记更是强调,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不办,整治“无事酒”“滥办宴席”等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滥办宴席的现象并不仅限于南川区。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也发布了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明确了可以正常操办的宴请酒席,并对滥办酒席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这一现象,舆论各抒己见。有人认为,滥办宴席的风气已经成为社会的顽疾,需要严格整治;但也有人对社区的一刀切做法提出质疑,认为政府应该更加合理地管理和约束。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但如何更好地推进移风易俗,仍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对于这一问题,社会各界也呼吁政府能够更加审慎地制定政策,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避免简单粗暴的做法,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面对滥办宴席的问题上,各地政府和社区都在积极采取措施,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解决方案。如何更好地推进移风易俗,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和思考。
或许你身边也有类似的情况,也许你曾经参加过类似的宴席。现在,是时候思考这种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了。为什么会出现滥办宴席的现象?是因为社会风气?是因为礼尚往来的文化?还是因为人们对于场面的攀比心理?
上述《通知》中最让公众感到不适的是,如有不听劝阻滥办酒席的将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所造成的后果由举办人和承办人自行承担。
不过,这不是舆论第一次对此类通知表达不满。
2024年1月30日,贵州省威宁县某村民在为小孩办“剃头酒”时,被镇政府工作人员往饭菜中大量撒盐,引发舆论批评。在此之前,当地已连续多年发布坚决抵制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的酒席。
更早前,2015年5月,四川省通江县发布有关“通知”,农村和城镇居民只允许操办婚嫁、丧事和寿宴三类酒席,而寿酒只有70岁以上老人才可操办。次年1月,贵州凤冈县发布“关于操办酒席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复婚”和“双方均为再婚”者不准办酒席。
2018年7月,贵州天柱县文明委发布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包括:民间办酒,除婚嫁酒、丧事酒以外的酒席视为违规酒席。此外,还规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这些“通知”“办法”公布后,均在舆论批评声中被叫停,诸多媒体也发文批评此举是“公权力越界”。但这种现象并未就此消失,反而时不时出现,刺激公众神经。
不过,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告诉南风窗,不少地方频繁治理“酒席风”背后,确有很强的现实需求。
倡议变强制,违法
长期以来,治理陈规陋俗,移风易俗,基本是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或政府发布相关的倡议进行。
但南川区北郊社区居委会发的这份“通知”,“不是一个简单的倡议,居委会的权力只能是倡导,但‘通知’中有两点已经逾越了法律边界。”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研究所教授赵宏告诉南风窗。
一是南川区发布的上述“通知”中的“报备”行为已经涉及行政法中的行政许可,“换句话说就是做某件事必须要经行政机关批准,‘通知’虽没有说必须批准才能举行酒席,但直接要求群众在办宴席之前报备,就已经涉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赵宏说。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像居委会之类的基层组织,完全没有权力去要求个人在做某件事之前,必须向行政机关报备。”赵宏解释道。
二是“通知”中的惩罚性表述,即如果不报备,滥办酒席,便要被联合执法。赵宏表示,这种联合执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举办酒席不向政府报备,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赵宏告诉南风窗,这种所谓联合执法,实践中极有可能是行政单位先发一个“通知”告诉群众要提前报备,如不报备,就认为你不遵守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认定是妨害公务,然后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进行行政处罚。
“但实际上,这其中每个环节都是违法的。”赵宏说。
南川区文明办在回应“通知”引发的热议的“情况说明”中提到,近期,辖区群众对无事办酒增加“人情”负担的反映较强烈,为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培育文明新风,南川区启动了滥办宴席专项治理工作,倡导合理操办酒席。
这是北郊社区居委会发布上述“通知”的背景。
赵宏表示,此事初衷是倡导社区或者农村勤俭节约,喜事丧事尽量简化,不要给周边的人添加太多的负担。“但行政机关一定要知道,在倡议某件事时,没有权力使用强制性的方式。”赵宏说,办喜丧以外的酒席可能不符合政府倡导的风尚,但它可能就是民俗民情的一部分,是私事。
“移风易俗本身是不容易的,这种情况下,很考验当地政府的法治水平,无论有多迫切的愿望想要去改变风俗,也不能越过法律的界限。”赵宏说,否则只会引发公众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质疑,于是,“行政机关本来想做好事,但最后带来的却是公信力的折损。”
“奇葩规定”难以执行,加大行政负担
被舆论聚焦的这类“奇葩”规定被及时叫停,但实际中,仍有不少地方在进行与北郊社区类似的专项整治行动并适用类似的规定。
这些地方也对酒席的必要性做出规定,如湖南桑植县明确,除婚丧酒席外,其他不办,并鼓励群众对婚丧外酒席进行举报,对首次、首位举报者予以奖励。
同时,该地还发文表示,将当地公安、农业农村、民政、应急、市管等20个部门纳入工作专班,配合基层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滥办酒席”。
也有地方为了治理“滥办酒席”,对辖区内各大餐饮场所进行动态巡查,要求餐饮场所拒绝承办除婚丧外的违规酒席。
还有地方将整治“滥办酒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如张家界永定区明确,村(社区)支两委和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对象进行监督,对发生三起以上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将取消年终考核评优。
赵宏表示,此类事情常常出现,说明“行政单位还是缺乏明确尊重个人自主选择的意识,哪怕这种自主选择可能跟政府的倡议不相符合,只要没有逾越法律的边界,政府就不能随便干预。”
“这是行政单位要首先树立起来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把个人作为一个权利主体来对待。”赵宏说。
另外,赵宏认为,像南川区“通知”中这样的措施,执行起来是不太现实的,很可能只会加大行政机关本身的负担。
“红白喜事这么多,要怎么审批?有审批规则吗?就像很多地方禁止全域燃放烟花爆竹,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没有那么多执法的力量,就只能选择性地执法。”赵宏告诉南风窗,这种措施很可能带不来执法效果的提升,反而给行政机关造成很大的执法压力。
而且,有些地方鼓励群众互相举报,并对举报的人给予奖励。这在某种程度上会破坏人和人之间基本信赖。
还有那些要求餐饮企业拒绝接待所谓婚丧之外的酒席,“实质上有侵犯人家正常经营选择的权利的嫌疑,餐饮企业承担这种连带性的责任,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依据。”赵宏说 。
移风易俗是实践的艺术
南川区文明办的“情况说明”中,将北郊社区居委会的做法归因为基层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简单化”和“一刀切”。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告诉南风窗,现实中,类似北郊社区居委会的“通知”尽管多出现在基层,但实际的任务来自上方 。
据南川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在北郊社区居委会发布“通知”前,南川区正在开展全区城乡居民滥办宴席专项治理,并为此成立专项治理小组,举行工作推进会,要求履行好治理滥办宴席的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群策群力抓好滥办宴席治理,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整治滥办宴席行为,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为什么此类“通知”多发生在基层?
“上级部门会对此类陈规陋俗发治理要求和规定,但具体执行都是以县级政府为主。”吕德文告诉南风窗,每个县会结合自己的情况来制定方案,有些县觉得此事紧迫性没那么强,执行力度较小。而有些县觉得某个问题足够突出,要把它抓出效果,执行力度就会很大。
“像这次重庆南川区用的手段就比较强,说明他们把治理‘滥办酒席’很当回事。”吕德文说。
但“移风易俗的特点在于,它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久久为功才能起效,最合适的方法是群众工作。”吕德文表示,但现在做移风易俗工作,基本上很难有地方可以久久为功,都希望毕其功于一役,在一段时间内整治好。
这背后,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的注意力是不均衡的。
吕德文解释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平常就有一些永远比较重要的工作,比如安全维稳、经济发展,然后时不时还有各种中心工作,“但行政资源是有限的,它不可能在每一个工作都平均用力”。
“治理‘酒席风’一般都是因为上一级党委政府有要求,把它当成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吕德文说,上面一旦重视的话,就有一个结果导向,非得抓出一个什么样的效果。所以,基层在短时间内要做出成绩,“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行政介入,时不时还把派出所也纳入进来,但这样一搞就容易出现问题”。
不过,现实中,治理“酒席风”等移风易俗的措施有现实需求。
吕德文告诉南风窗,在他们以往的调研中,的确发现西南部分地区和湖南、湖北交界的平原地区,农村的“酒席风”较重。
“有很多的‘无事酒’,像有些人家买个汽车或者母猪生猪崽也要办酒席庆祝一下。当地群众人情负担重,反应强烈。”吕德文说,一定程度上,“酒席风”确实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此情况下,群众有较强烈的治理“酒席风”的诉求,基层政府想办法控制“酒席风”是回应群众诉求,并不是无事找事。另外,现在包括中央在内的上级政府也一直强调移风易俗。
吕德文认为,这两者使得基层政府在做这些事时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不得不承认其中具体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范。
不过,中国目前处在一个社会变迁的过程当中,各个地方差异很大,而它们又共处在一个时空下,有相同的合规合法性要求。于是,一些落后地区,法治水平就会差一些。
“从这个角度来看,对类似重庆南川区这种做法有一点同情性的理解。但从原则性的角度来讲,不能用这种明显违法的强制手段去做。”吕德文说。
但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移风易俗的工作历来不容易。
吕德文表示,移风易俗工作很难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模式或方法,可以有效解决问题并受到大家认可。实践中,那些有效的办法都是特殊的,是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得出的。而每个地方条件不一样,不一定能适用一个办法。
因而,“移风易俗是实践的艺术,而非一个制度或者政策规定。”吕德文说。
也正因为移风易俗是一个实践的艺术,“一定程度上还是要允许实践本身有可能存在一些偏差。”吕德文说,当然,我们更希望有关部门实践得恰到好处,这是我们的期望。
但前置的条件是:不违背法律底线,少做形式主义,真正回应群众的诉求。
综合:西南渔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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