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第三次通报“种地要交钱事件”

发表时间:2024/04/24 21:02:13  浏览次数: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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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开鲁融媒”4月24日发布“开鲁县关于近期网民关心关注问题调查情况的说明:

近日,针对网民关心关注问题,开鲁县委、政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网民关注的“新增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问题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内蒙古探索开展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依程序制定《开鲁县促进农村牧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导方案》,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高效利用试点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试点工作总的原则是,对“国土三调”新增加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开鲁县主要按两种情形分类处置:第一种是对拱地头、平水坝、填沟渠等新增的过于分散、短期内无法整合使用的耕地,优先交由原承包户经营,村集体收取有偿使用费。第二种是对较大规模的单独新增耕地地块,依据《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条款,由村集体与承包户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收回统一管理。

综上,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依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公示期间村民均未提出异议。决议中明确:对有新增耕地的承包户,原则上按耕地完善其原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所缴费用收归村集体分配使用,土地交由原承包户继续经营。

二、关于网民关注的“农耕作业会不会贻误农时”问题

网民关注的涉事地块位于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由非本村人员张某柱为兴建奶牛养殖场租赁。据张某柱明确表示,该地块目前实际交由其兄张某林经营。张某柱、张某林都不是该村村民,分别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广东深圳籍。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此地块不是二轮延包范围的土地。“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在试点工作中,村集体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经过了解,张某林已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按村集体决议,虽多次与张某柱、张某林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缴纳费用,且于4月12日实施了翻耙行为。在劝阻翻耙行为过程中,发生了视频中出现的“不让种地”的说法,以及个别镇村干部态度急躁、语言粗鲁的失当情况,涉及到的镇村干部已做出处理。

目前,通过县镇村三级协调化解,该村群众已同意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确保不再有阻碍翻地整地、贻误农时等行为发生。

下一步,开鲁县委、政府将依法、依规、依政策推动后续问题妥善解决。

中国三农此前报道

据中国三农发布此前报道,我国东北地区眼下正是春耕大忙时节,这也是耕地播种的关键时期。然而最近,中国三农发布不断接到内蒙古开鲁县网友的来信,说有人强力阻止他们下田耕种,他们为此心急如焚。而阻拦春耕的,是建华镇的镇干部和双胜村的村干部。按他们的说法,这些种植户目前有两个选择,要么交钱,要么解除合同。

村委会副主任还表示,我不给你讲法律,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什么条文法律。

22日,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委宣传部就“农民种地要先交钱”一事,进行通报:22日,有媒体发布“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国土三调新增耕地有偿使用”等相关信息,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开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微信视频号“开鲁融媒”消息,4月23日,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再次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报道中反映的个别基层干部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工作方式严重不当的问题,开鲁县委已给予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并由县纪委监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可能存在的其他违纪行为,也正在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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