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式”耕种就一定好?权威人士表示,农业不能走回头路

发表时间:2021/02/26 13:37:35  来源:丈农尺  浏览次数: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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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种地,目前很多农民都将其作为了副业,主业反而变成了进城务工。而随着务农,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越来越低的同时,衍生出的土地撂荒、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等问题,为我国的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

于是,以工业的方式经营农业,效仿美国的“农场式”耕种,愈加受到追捧。而在此之前,各大知名公司“跨界养猪”的现象,就已经表明,工业正在一步步向农业渗透,而这种渗透大多需要农民让出土地,由“家庭承包农业”转为了“务工式农业”。

其实,这种种迹象,仿佛都是对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即“小农经济”的一种冲击和否定。可是,在农业技术较低的情况下,用全球约7%的耕地养活全球约20%的人口,目前只有中国的农民能够做到。如果简单地通过工业生产,让农民“离地”,这不仅会影响农民的后续生活,同时对农业发展也是不小的冲击。

“农场式”大规模耕种就一定好?

现在备受追捧的“农场式”耕种,是否利好于我国的农业发展,需要参考以下这些因素。

首先,“人多地少”和交易限制,让“农场式”大规模耕种,在我国很难形成。美国的“农场式”大规模耕种,其形成的基础则在于“人少地多”和足够的经营利润。而反观我国,在人均耕地面积仅为约1.4亩的情况下,“人多地少”所形成的耕地“碎片化”,使耕地集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我国的粮食交易只是“半市场化”,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等交易限制,让“农场式”大规模耕种,没有足够多的利润支撑。

与此同时,“农场式”大规模耕种,很容易被利用于“非农经营”。相比于部分农民撂荒耕地的问题,社会投资者大面积承包土地,用于“非农经营”的问题更为严重。因为农民撂荒耕地后,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等方式,令耕地迅速恢复耕种功能。而相反,如果“农场式”大规模耕种,被社会投资者当作借口,用于“非农经营”,那么,耕地耕作层很容易遭到永久性破坏。

综合来看,基于“人多地少”的实况和农产品的交易限制,“农场式”大规模耕种在我国缺少条件支撑。同时,考虑到农业生产的责任心问题,在未来我国的农业发展中,农业经营者的角色,只能由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人来担任。此外,流传几千年的村庄文化,已经和农业形成了一种固定关系,如果通过大范围“合村并镇”来集中土地,反而会因村庄文化的灭失,而影响到农业耕种。更何况,耕地能否全部被用于农业生产,还是个未知数。

权威人士表示,农业不能走回头路

近期,权威人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在“农业转型新局”的讨论中表示,农业不能走回头路。

在上述讨论中,陈锡文认为,此前市场面对的是低收入群体,在计划经济下,我们只能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供应产品。但是,如今这一时代已经结束,当其他人的生活改善时,也应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他还表示,我国农业就适合家庭经营,如果土地由社会投资者大规模耕种,让农民为其打工,就会走上“生产队”这样的回头路。

陈锡文分析得非常对,为何这样说?因为农业虽然属于资源约束型产品,但是,对于经营农业的农民,不能要求其只讲贡献、不图回报,这一点即便放在社会投资者身上,也不可能实现。因此,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的种植利润,才能让农民有钱去提高生产水平。除此以外,社会投资者担任的角色,不应是农业经营者,而是服务者。让其承担农产品的种子研发、包装和销售等任务,这样农民和社会投资者才能双赢,土地的有效利用问题才会得到解决。

面对农业的发展问题,农民该注意什么?

面对未来农业的发展问题,农民需要注意的是以下2点。

首先,团结起来发展集体农业。目前导致农业经营利润过低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土地的过度“碎片化”和销售难题。而如果农民团结起来,以村或乡为单位,发展集体农业,就能够缓解因土地过度“碎片化”,而造成的农资成本过高、农产品收益过低的问题。

其次,积极学习新型农业。对于有志于农业创业的农民而言,建议积极学习诸如“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将农业生产和旅游、休闲服务结合在一起,让农民既能获得农产品销售利润,同时又能获得服务利润,从而提高自己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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