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蛙是否应禁食?专家:外来入侵物种无需保护
新冠肺炎疫情阴影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交易遭“急刹车”,公众关心的是人们经常食用的牛蛙以后是不是也要禁食了?
对此,多位专家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牛蛙和巴西龟一样都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不属于保护对象。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振基说,牛蛙为外来物种,不可能从中国的大自然中去抓捕“洗白”,而且也不宜放生。
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史海涛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牛蛙和巴西龟一样都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不属于保护对象,本来就应该消灭的,理论上应该允许消费,“因为牛蛙不存在因为食用威胁其野外种群的情况,并且,牛蛙在养殖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逃逸,逃到野外还会造成生态危机。”
多地都将牛蛙养殖作为扶贫项目
澎湃新闻注意到,由于牛蛙的驯养繁殖技术相对成熟,在我国多地都将牛蛙的特种养殖作为扶贫项目。
据河南地方媒体耒阳新闻网2019年6月12日报道称,在驻村扶贫队的帮助下,耒阳排山村从浙江引进牛蛙养殖技术,打造百亩蛙塘,聘请建档贫困户做事并将扶贫资金以贫困户的名义注资入股牛蛙基地,到牛蛙上市时,能为村里的未脱贫群众送上千元以上的“分红”;据南宁日报2019年1月15日报道,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南华村一位返乡创业青年通过成立牛蛙养殖合作社,养殖牛蛙带富乡里;据湖南红网2019年12月5日报道,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飞跃村通过建立牛蛙养殖基地,探索出一条综合扶贫的“新路子”……
“由于牛蛙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在扶贫期间,很多地方把牛蛙作为特种养殖,作为新颖的扶贫项目,现在有的大厂积压了几万只牛蛙,突然不让卖了,并且下一步将如何处理,政策上没有明确的下文,养殖户会很委屈。”史海涛认为,政策应该从实际出发,不仅对民生是一种关爱,也是对野生动物的一种关爱,因为养殖户一旦成本难以承受,野生动物也将会处于断炊断水的状态。
专家:两栖爬行动物不应列入繁育动物名单,但牛蛙除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林草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先后下发紧急通知和公告,宣布在疫情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按照《决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同时,《决定》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牛蛙作为两栖爬行动物,在有关野生动物的“禁食”政策中将如何对待?
对此,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在2月27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振基建议,除种群恢复需要且经过专家论证,两栖爬行动物不应列入繁育动物名单。
但牛蛙除外。“牛蛙为外来物种,不可能从中国的大自然中去抓捕‘洗白’,而且也不宜放生。而其他林蛙、虎纹蛙从野外抓捕‘洗白’很多,自古以来,少量抓了用于中药,无可厚非,但现在,抓捕的量是十倍百倍,自然界承受不了。”李振基认为,扶持养殖是出于好意,但泛滥了以后,控制不了,“真养”与“洗白”并存,这是两难的问题。
中国动物学会两栖爬行动物学分会相关专家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由于牛蛙为外来物种,在牛蛙的驯养繁殖、运输过程中都要防止逃逸,否则将对当地生态造成影响。
“目前来看,国家也在调研、咨询像牛蛙这类两栖爬行动物(的驯养繁殖)怎样做到合理合法,短期来讲养殖户可能会碰到一些困难,但是国家估计会很快拿出一个客观的、科学的、合法的办法指导这些已养殖成功的物种。”该专家认为,目前国家还未针对蛙类是否禁食出台具体政策,但无论如何,对现有的养殖场严格执法都是必要的,“许多养殖场都存在各种违法行为,非常不规范,比如一旦这些蛙从养殖场逃逸出去了,关闭养殖场也是有可能的。”
声明:本站未注明出处的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欢迎关注本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