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海军:野外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要区别对待区分管理!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研究员 魏海军 资料图)
“在野外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是两回事,要区别对待和区分管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目的,一个是保护,一个是利用。对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利用,公众要理性对待,一起谴责、一棒子都打死有失偏颇。”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研究员魏海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野生动物的人工选择和自然选择有很大区别,野外生存的野生动物和类似于家畜家禽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的管理方向、管理措施等方面完全不同。
对生存在野外的濒危、珍贵野生动物,要以保护为主要目的,同时做好疫情监控、打击盗猎等工作;为了保护目的而家养的野生动物一般称迁地保护,通过人工养殖扩增濒危物种的种群,到达足够数量时,在自然界为这些物种寻找适合的栖息地,将其放归大自然,以期恢复自然种群。这些工作主要是林业部门主管的各种形式的野生动物繁育中心来进行的。为了使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能够适应野生环境,在动物健康和可繁殖基础上,对其它性状是不应该进行人工选择干预的。
在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恢复到正常状态以后,在不违反有关国际公约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各方面消费需求,就应该开展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由于以经济利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是以对经济性状进行人工选择(选择)为特征的,要通过选种选配甚至杂交育种等技术措施,主要是为了提高产量和质量进而提高养殖效益,因此在管理上与以保护为主的野生动物养殖有很大不同。
如现在的家养梅花鹿是野生东北梅花鹿亚种驯养繁育而来的,养殖已经至少有一百多年历史,东北家养群体估计有30多万,全国可能不超过50万,野外的东北梅花鹿已经基本没有。而家养鹿通过选种、选配、杂交优势利用等繁育方式其遗传结构已经和野外的差异很大。此外,家养野生动物经过若干代的选育,其后代适应野生环境的行为逐渐丧失,适应和依赖家养环境的能力越来越强。
魏海军介绍,国际上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为经济利用为目的的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叫做“替代家畜”,介于野生动物和家畜之间,只要在农牧场里养殖,都由农业部门管理,通过畜牧兽医技术进行选育提高、人工繁殖、疫病防控、饲料营养、饲养管理、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等。新西兰和俄罗斯早已将养鹿业作为畜牧业来管理,而前者捕野鹿开始养殖才有50年历史。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陆生野生动物不论野外的还是人工繁育的都归口林业林草局管理。
魏海军建议,首先,借鉴国际做法,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由农业部门管理,在野外的野生动物和以保护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由林业部门管理,这样更专业高效,有利于政策制定、措施落实。
其次,将经济利用为主、人工繁殖技术成熟、且已经适应人工养殖环境的家养野生动物种群,转变身份为“特种养殖动物”,移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范围,采取类似于家畜家禽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目前,进入《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和《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大多数野生动物养殖技术已经很成熟,所以单独拿出来,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适当放开。
第三,明确管理部门后,具体细致的管理措施跟上,才能把产业做好。可以借鉴国际好的经验做法,这样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产品质量和种畜禽质量都能得到保障。现在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上市流通都要求加标识,不光证明不是来源于野外,还要证明是在哪个养殖场,养殖过程用了什么药,运输过程怎样等,这些方面都需要细致的畜牧业管理措施。今后,家养野生动物(特种经济动物)也应建立养殖个体及产品可追溯体系、良种登记体系,保障产品和良种安全可靠。这样,也有助于解决非法捕猎、走私的野生动物产品贸易,消费者难以区分,对产业造成损害的难题。
声明:本站未注明出处的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欢迎关注本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